公司治理

GOVERNANCE

公司規章

以下為本公司公司治理相關規章與辦法,如需下載請點選連結。

名稱附檔下載
公司章程
股東會議事規則
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道德行為準則
誠信經營守則
董事會議事規範
董事選舉辦法
處理董事要求之標準作業程序
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
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背書保證作業程序
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
永續發展實務守則
內部重大資訊處理暨防範內線交易管理
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
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
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
關係人交易管理辦法

董事會

本公司之董事會應指導公司策略、監督管理階層、對公司及股東負責,其公司治理制度之各項作業與安排,應確保董事會依照法令、公司章程之規定或股東會決議行使職權。

董事會成員

職稱姓名主要經(學)歷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董事長吳進昌雪梨科技大學碩士
澳洲–Nature's Care Manufacture Pty Ltd. 創辦人董事
納維康生技(股)公司董事長
澳台國際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澳良國際有限公司董事長
財團法人珍愛教育基金會董事長
董事陳素珍Australasian College Natural Therapies
澳洲–Nature's Care Manufacture Pty Ltd. 創辦人董事
納維康生技(股)公司執行長
澳台國際投資(股)公司監察人
澳良國際有限公司董事
財團法人珍愛教育基金會董事
董事王玉玲淡江大學會計系
香港商納維康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財務長
納維康生技(股)公司特助兼代理發言人
澳良國際有限公司財務長
董事吳鎧圳Ritsumeikan Asia Pacific University- BBA International Management
澳洲-Nature's Care Manufacture Pty Ltd 執行長
澳洲-Hunter's Dream Pty Ltd Managing Director
納維康生技(股)公司策略長
農良(股)公司總經理
蕾綿國際(股)公司執行長
董事孔德馨英國諾丁漢大學國際商法碩士佳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顧問
黑騎管理顧問有限公司/法律顧問
財團法人白陽大道教育基金會/監事
獨立董事林坤正臺灣大學管理學院碩士EMBA
孔雀魚普惠科技創辦人
康迅數位整合(股)公司(PayEasy)總經理
王道商業銀行(股)公司常務董事
健康聯網資訊服務(股)公司董事
孔雀魚數位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台灣工銀科技顧問(股)公司董事長
社團法人國際社區健康照護協會理事長
獨立董事陳榮隆輔仁大學法學博士
輔仁大學法律學院/榮譽講座教授
禾聯碩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原創生醫(股)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楊淑卿台灣大學會計研究所碩士
第一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
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
勤貿實業(股)公司董事
新東陽(股)公司監察人
普萊德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杏一醫療用品(股)公司獨立董事
中國租稅研究會監事
獨立董事黃添昌國立政治大學財政研究所碩士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總經理兼董事長
禾聯碩(股)公司獨立董事
宜進實業(股)公司獨立董事
上詮光纖通信(股)公司獨立董事

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

依據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有強化董事會職能之政策,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並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以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宜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二大面向之標準:一、基本條件與價值: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等。二、專業知識與技能:專業背景(如法律、會計、產業、財務、行銷或科技)、專業技能及產業經歷等。

董事會成員宜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

  • 一、營運判斷能力
  • 二、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 三、經營管理能力
  • 四、危機處理能力
  • 五、產業知識
  • 六、國際市場觀
  • 七、領導能力
  • 八、決策能力

本公司董事會共計九席董事,整體董事會所具備之能力符合本公司未來發展所需並落實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本公司董事成員中獨立董事占比44%、具員工身份之董事占比為33%、女性董事占比為44%,已達成至少一名女性董事目標。董事年齡60歲以上有5名,50~59歲有2名,40~49歲有2名,4席獨立董事連續任期均不超過三屆。

職稱 姓名 性別 員工身份 年齡 任期年資 多元化核心項目(產學經驗、專業領域)
3年以下 3至9年 9年以上 營運判斷 經營管理 危機處理 領導能力 決策能力 國際市場觀 產業知識財務會計商務法律
董事長吳進昌70~79歲VVVVVVVVV
董事陳素珍V60~69歲VVVVVVVVV
董事王玉玲V50~59歲VVVVVVVVV
董事吳鎧圳V40~49歲VVVVVVVVV
董事孔德馨50~59歲VVVVVVVVV
獨立董事林坤正60~69歲VVVVVVVVV
獨立董事陳榮隆60~69歲VVVVVVVV
獨立董事楊淑卿60~69歲VVVVVVVVV
獨立董事黃添昌70~79歲VVVVVVVV

成員及重要管理階層之接班規劃

董事會成員接班規劃及運作情形

本公司董事選任係依據「公司章程」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經股東會投票選任,進而組成董事會,每任任期為三年。董事之選任,除法令或章程另有規定者外,應依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辦理。董事會成員需具備專業背景(如法律、會計、產業、財務、行銷或科技)及專業技能(如營運判斷能力、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經營管理能力、危機處理能力、產業知識、國際市場觀、領導能力、決策能力)。

本公司透過下列方式進行董事接班人選規劃:

  1. 現任董事推薦適當之人選。
  2. 股東推薦之董事人選。
  3. 依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作為提名董事續任之參考依據。

為強化董事會職能,促使董事持續提升其能力,本公司每年皆安排每人至少6小時以上之董事進修課程,以輔助董事獲取新知與時俱進並熟悉自身在董事會的角色、功能、責任及義務,有效落實公司治理制度,並有利於延續優化董事會,達成企業永續經營;且董事會成員於每年進行績效評估之考評,考評結果作為遴選或提名董事時之參考依據及訂定其個別薪資報酬之參考依據。

重要管理階層接班規劃及運作情形

本公司以經理級以上員工為重要管理階層,主要以人格特質、績效表現及未來潛力為評估基準,人格特質需包含正向影響力、成長型心態及具備團隊精神等,除了有卓越的工作績效外,亦需符合公司的核心價值觀與使命願景。由於重要管理階層涵蓋公司各個部門,皆為本公司積極栽培之對象。部門主管均有明確的工作職掌,予以訓練培養,並配合管理階層接班人規劃,進行管理才能的內部訓練,另外,公司亦鼓勵重要管理階層進行在職進修或參加外部單位提供之教育訓練,以提升個人全方位之能力。本公司依未來發展進行關鍵人才跨部門合作訓練,希望培養接班人才多方面能力,以利未來接班計畫順利進行。

因應公司未來策略方向與重點人才培養,每年皆針對公司內重要管理階層規劃執行領導能力、營運管理等課程,以培養廣闊的視野及更進階全面之管理能力。每年執行員工績效考核,透過平日觀察及績效評估,了解應強化之處、個人發展需求及公司期望,以考核結果作為日後接班規劃之參考。

董事會績效評估

為落實公司治理並提升董事會的功能,本公司於108/05/10首次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並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明訂董事會每年需執行一次董事會績效評估,並於年度結束後三個月內完成。

  1. 評估對象:本公司董事會評估之範圍,包括董事會、功能性委員會及個別董事成員之績效評估。
  2. 評估方式:包括董事會自評、功能性委員會自評及董事成員自評、同儕評估、委任外部專業獨立機構、專家或其他適當方式進行績效評估。
  3. 評估標準:董事會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至少應含括下列面向:

    董事會績效評估(五大面向)

    • (一)、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 (二)、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
    • (三)、董事會組成與結構
    • (四)、董事之選任及持續進修
    • (五)、內部控制

    董事成員(自我或同儕)績效評估(六大面向)

    • (一)、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
    • (二)、董事職責認知
    • (三)、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 (四)、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
    • (五)、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
    • (六)、內部控制

    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五大面向)

    • (一)、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 (二)、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
    • (三)、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
    • (四)、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 (五)、內部控制
  4. 執行單位:本公司董事會績效評估之執行單位為董事會議事單位。
  5. 評估結果運用:本公司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應作為遴選或提名董事候選人時之參考依據;並將董事績效評估結果提供薪資報酬委員會作為訂定董事薪資報酬之參考依據。

每三年委由外部專業獨立機構或外部專家學者團隊執行評估一次:

評估年度執行評估單位評估報告
112年董事自評(內部評估)
113年董事自評(內部評估)
113年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外部機構評估)
114年董事自評(內部評估)

董事會決議事項

日期屆次重要決議事項
112/1/17第六屆第十六次
  • 1.112年度營運計畫案
  • 2.經理人111年度績效獎金案
  • 3.本公司擬對農良股份有限公司現金增資案
  • 4.本公司發言人異動案
  • 5.本公司擬向台新國際商業銀行申請履約保證額度與公司卡額度轉期,以及向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申請公司卡額度轉期案
  • 6.本公司擬設立新店北新門市案
112/3/7第六屆第十七次
  • 1.本公司財會代理主管委任案
  • 2.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 3.111年度虧損撥補案
  • 4.111年度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考核及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 5.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 6.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案
  • 7.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任用案
  • 8.本公司向澳良國際有限公司商品採購案
  • 9.112年股東常會日期、時間、地點及議案內容
  • 10.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以書面提案作業相關事項案
112/3/25第六屆第十八次
  • 1.本公司總經理異動案
  • 2.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限制案
  • 3.本公司擬轉投資新設品牌子公司案
  • 4.本公司向澳台國際投資(股)公司承租北新門市案
  • 5.子公司一起旅行社向本公司承租辦公場所案
  • 6.本公司向澳良國際有限公司商品採購合約案
112/5/11第六屆第十九次
  • 1.本公司財會主管異動案
  • 2.本公司112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表案
  • 3.本公司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獨立性及適任性評估案
  • 4.本公司設置公司治理主管案
  • 5.修訂本公司「處理董事要求之標準作業程序」案
  • 6.夠麻吉變更公司營業地址案
112/8/10第六屆第二十次
  • 1.本公司112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表案
  • 2.本公司總經理薪酬案
  • 3.本公司子公司蕾綿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薪酬案
  • 4.修訂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案
  • 5.修訂本公司核決權限表案
  • 6.本公司經理人異動案
  • 7.本公司公司治理主管異動案
  • 8.本公司公司發言人異動案
  • 9.本公司資安長異動案
112/11/9第六屆第二十一次
  • 1.本公司112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表案
  • 2.本公司113年度稽核計畫案
  • 3.本公司辦公室裝潢裝修預算追認案
  • 4.子公司一起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辦公室裝潢裝修預算追認案
  • 5.修訂本公司及子公司核決權限表案
  • 6.修訂子公司一起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案
  • 7.建立子公司農良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案
  • 8.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113/1/31第六屆第二十二次
  • 1.113年度營運計畫案
  • 2.本公司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借款續借案
  • 3.修訂本公司章程案
  • 4.經理人112年度年終獎金案
  • 5.本公司與澳台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提前終止承租北新門市案
  • 6.修訂子公司一起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 7.訂定子公司農良股份有限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113/3/7第六屆第二十三次
  • 1.本公司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 2.本公司112年度虧損撥補案
  • 3.本公司112年度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考核及「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 4.本公司總經理委任案
  • 5.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限制案
  • 6.本公司發言人任命案
  • 7.本公司資安長任命案
  • 8.本公司擬對子公司農良股份有限公司現金增資案
  • 9.全面改選董事案
  • 10.受理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之提名相關事宜
  • 11.本公司召開113年股東常會日期、時間、地點及議案內容,並應採電子方式行使表決
  • 12.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以書面提案作業相關事項案
113/4/3第六屆第二十四次
  • 1.提名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案
  • 2.解除新任董事之競業禁止限制案
113/5/10第六屆第二十五次
  • 1.本公司113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表案
  • 2.本公司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獨立性及適任性評估案
  • 3.本公司營運長職務調整案
  • 4.本公司資訊安全長異動案
113/5/30第七屆第一次
  • 1.選舉本公司董事長案
113/6/7第七屆第二次
  • 1.子公司一起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子公司農良股份有限公司案
  • 2.本公司向台新國際商業銀行續約履約保證額度與公司卡額度轉期案
  • 3.委任本公司第五屆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案
  • 4.修訂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案
113/8/9第七屆第三次
  • 1.本公司財會主管委任案。
  • 2.本公司113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表案。
  • 3.本公司稽核主管委任案。
113/11/13第七屆第四次
  • 1.本公司113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表案。
  • 2.建立夠麻吉公司永續資訊管理作業程序內部控制制度。
  • 3.本公司114年度稽核計畫案。
  • 4.母公司納維康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子公司農良股份有限公司案。
  • 5.本公司向台新國際商業銀行續約履約保證額度與公司卡額度轉期案。
114/1/22第七屆第五次
  • 1.114年度營運計畫案。
  • 2.本公司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借款續借案。
  • 3.經理人113年度年終獎金案。
  • 4.國內第一次私募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案
  • 5.召開114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相關事宜案
114/3/12第七屆第六次
  • 案由一:本公司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案。
  • 案由二:本公司113年度虧損撥補案。
  • 案由三:本公司113年度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考核及「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 案由四:本公司財會主管任用案
  • 案由五:修訂內部控制制度案
  • 案由六:修訂公司章程案
  • 案由七:台新國際履約保證額度及公司卡轉至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承接案
  • 案由八:本公司召開114年股東常會日期、時間、地點及議案內容,並應採電子方式行使表決。
  • 案由九:本公司114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以書面提案作業相關事項案。
114/3/27第七屆第七次
  • 案由一:本公司辦理國內第一次私募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訂價案。
  • 案由二:本公司擬對農良股份有限公司現金增資案。
  • 案由三:本公司擬對蕾綿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現金增資案。
114/5/12第七屆第八次
  • 案由一:本公司財稅簽證會計師之委任暨其公費案。
  • 案由二:本公司114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表案。
114/8/11第七屆第九次
  • 案由一:本公司114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表案。
  • 案由二:本公司113年永續報告書案。
114/11/10第七屆第十次
  • 1.本公司115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表案。
  • 2.關係人交易案。
  • 3.修訂本公司章程案。
  • 4.本公司114年度稽核計畫案。
  • 5.修訂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案。
  • 6.本公司公司治理主管任命案
114/12/17第七屆第十一次
  • 1.制定本公司提供非確信服務之預先核准政策案。
  • 2.制定本公司114年第二季財務報告審查之內控缺失改善計畫案。
  • 3.本公司與Nature's Care Manufacture Pty Limited之關係人交易案。
  • 4.修訂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案。
  • 5.本公司擬對蕾綿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現金增資案。
  • 6.本公司副總經理委任案。
  • 7.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限制案。
115/1/29第七屆第十二次
  • 1.115年度營運計畫案。
  • 2.本公司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借款續借案。
  • 3.經理人114年度年終獎金案。
115/3/9第七屆第十三次
  • 1.本公司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案。
  • 2.本公司114年度虧損撥補案。
  • 3.本公司114年度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考核及「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 4.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 5.變更公司名稱案。
  • 6.擬向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申請續撥(轉期)履約保證額度及公司卡額度案。
  • 7.本公司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評估暨委任案。
  • 8.本公司召開115年股東常會日期、時間、地點及議案內容,並應採電子方式行使表決。
  • 9.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以書面提案作業相關事項案。
115/5/8第七屆第十四次
  • 1.本公司財務及會計主管任用案。
  • 2.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限制案。
  • 3.本公司115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表案。
  • 4.本公司115年度財稅簽證會計師之公費案。
  • 5.擬設立子公司案。

獨立董事選任資訊

姓名 學歷 經歷
陳榮隆輔仁大學法學博士輔仁大學法律學院/榮譽講座教授
禾聯碩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林坤正臺灣大學管理學院碩士EMBA王道商業銀行(股)公司常務董事
健康聯網資訊服務(股)公司董事
孔雀魚數位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台灣工銀科技顧問(股)公司董事長
楊淑卿台灣大學會計研究所碩士第一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
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
勤貿實業(股)公司董事
新東陽(股)公司監察人
黃添昌國立政治大學財政研究所碩士臺灣中小企業銀行總經理兼董事長
禾聯碩(股)公司獨立董事
宜進實業(股)公司獨立董事
上詮光纖通信(股)公司獨立董事

功能性委員會

薪資報酬委員會 / 審計委員會

成員姓名學歷經歷
獨立董事
(審計委員會召集人)
陳榮隆輔仁大學法學博士輔仁大學法律學院/榮譽講座教授
禾聯碩(股)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林坤正臺灣大學管理學院碩士EMBA王道商業銀行(股)公司常務董事
健康聯網資訊服務(股)公司董事
孔雀魚數位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台灣工銀科技顧問(股)公司董事長
獨立董事楊淑卿台灣大學會計研究所碩士第一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
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
勤貿實業(股)公司董事
新東陽(股)公司監察人
獨立董事
(薪資報酬委員會召集人)
黃添昌國立政治大學財政研究所碩士臺灣中小企業銀行總經理兼董事長
禾聯碩(股)公司獨立董事
宜進實業(股)公司獨立董事
上詮光纖通信(股)公司獨立董事

審計委員會之職權

本委員會之運作,以下列事項之監督為主要目的:

  1. 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
  2. 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
  3. 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
  4. 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
  5. 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

審計委員會年度工作重點彙整如下:

  1. 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2.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3. 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4.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5.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6. 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7. 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8.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9. 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10. 財務報告、營業報告書及盈餘分派議案。
  11. 其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職權

本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二次,並得視需要隨時召開會議,向董事會提出建議,以供其決策之參考。

  1. 定期檢討本規程並提出修正建議。
  2. 訂定並定期檢討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年度及長期之績效目標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3. 定期評估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目標達成之情形,並訂定其個別薪資報酬之內容及數額。

本委員會履行前項職權時,應依下列原則為之:

  1. 確保公司之薪資報酬安排節合相關法令並足以吸引優秀人才。
  2. 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評估及薪資報酬應參考同業通常水準支付,並考慮個人所投入之時間、所負擔之職責、達成個人目標情形、擔任其他職位表現、公司近年給予同等職位者之薪資報酬,暨由公司短期及長期業務目標之達成、公司財務狀況等評估個人表現與公司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連合理性。
  3. 不應引導董事及經理人為追求薪資報酬而從事逾越公司風險胃納之行為。
  4. 針對董事及高階經理人短期績效發放紅利之比例及部分變動薪資報酬支付時間應考量行業特性及公司業務性質予以決定。
  5. 本委員會成員對於其個人薪資報酬之決定,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
  6. 前二款所稱之薪資報酬,包括現金報酬、認股權、分紅入股、退休福利或離職補償、各項津貼及其他具有實質獎勵之措施;其範疇應與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中有關董事及經理人酬金一致。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1. 每月編製「稽核報告彙總表」,連同稽核報告影本呈送各審計委員查閱。
  2. 內部稽核主管每季定期於審計委員會議中進行內部稽核報告與獨立董事進行溝通,對於稽核業務執行情形、查核缺失改善追蹤情形及其成效皆已充分溝通。
  3. 簽證會計師至少每年定期舉行會議,會計師就公司財務狀況、子公司財務及整體運作情形、內控查核情形及關鍵查核事項報告向獨立董事報告,並對財務報告及會計師查核報告或法令修訂有無影響帳列情形溝通;若遇重大事項時得隨時召集會議。
  4. 本公司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獨立董事與會計師及獨立董事與稽核主管之單獨座談會。
  5. 綜上,獨立董事可透過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單獨座談會以及各種報告及管道(例如: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了解公司營運狀況(包括財務業務狀況)及稽核情形,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進行良好溝通。

112年度審計委員會與稽核主管溝通情形摘要如下:

日期溝通事項溝通結果
112/3/71. 111年第四季稽核業務執行情形報告
2. 111年度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考核及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無意見
112/5/111. 112年第一季稽核業務執行情形報告無意見
112/8/101. 112年第二季稽核業務執行情形報告
2. 修訂內部控制制度
無意見
112/11/091. 112年第三季稽核業務執行情形報告
2. 113年度稽核計畫
3. 修訂內部控制制度
無意見

112年度審計委員會與會計師溝通情形摘要如下:

日期溝通事項溝通結果
112/3/7本公司111年度財務報告會計師查核結果報告無意見
112/5/11本公司112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表會計師核閱報告無意見
112/8/10本公司112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表會計師核閱報告無意見
112/11/9本公司112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表會計師核閱報告無意見

113年度審計委員會與稽核主管溝通情形摘要如下:

日期溝通事項溝通結果
113/3/71. 112年第四季稽核業務執行情形報告
2. 112年度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考核及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無意見
113/5/101. 113年第一季稽核業務執行情形報告無意見
113/8/91. 113年第二季稽核業務執行情形報告無意見
113/11/131. 113年第三季稽核業務執行情形報告
2. 訂定永續資訊管理內部控制制度
3. 114年度稽核計畫
無意見

113年度審計委員會與會計師溝通情形摘要如下:

日期溝通事項溝通結果
113/3/7本公司112年度財務報告會計師查核結果報告無意見
113/5/10本公司113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表會計師核閱報告無意見
113/8/9本公司113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表會計師核閱報告無意見
113/11/13本公司113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表會計師核閱報告無意見

114年度審計委員會與稽核主管溝通情形摘要如下:

日期溝通事項溝通結果
114/3/121. 113年第四季稽核業務執行情形報告
2. 113年度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考核及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無意見
114/5/12114年第一季稽核業務執行情形報告無意見
114/8/11114年第二季稽核業務執行情形報告無意見
114/11/101. 114年第三季稽核業務執行情形報告
2. 115年度稽核計畫
無意見

114年度審計委員會與會計師溝通情形摘要如下:

日期溝通事項溝通結果
114/3/12本公司113年度財務報告會計師查核結果報告無意見
114/5/12本公司114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表會計師核閱報告無意見
114/8/11本公司114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表會計師核閱報告無意見
114/11/10本公司114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表會計師核閱報告無意見

115年度審計委員會與稽核主管溝通情形摘要如下:

日期溝通事項溝通結果
115/3/91. 114年第四季稽核業務執行情形報告
2. 114年度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考核及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無意見
115/5/8115年第一季稽核業務執行情形報告無意見

115年度審計委員會與會計師溝通情形摘要如下:

日期溝通事項溝通結果
115/3/9本公司114年度財務報告會計師查核結果報告無意見
115/5/8本公司115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表會計師核閱報告無意見

內部稽核之組織與運作

內部稽核之組織體系

本公司設置有由董事會直接指揮之稽核單位,稽核單位設稽核主管一人,稽核單位依公司規模、業務情況、管理需要及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配置適任及適當人數之專任內部稽核人員,負責本公司之稽核工作。公開發行公司應將內部稽核人員之姓名、年齡、學歷、經歷、服務年資及所受訓練等資料依規定格式,於每年一月底前以網際網路資訊系統申報備查。

本公司稽核主管之任免,應經董事會過半數之同意,並依規定檢附董事會會議記錄於次月十日前申報證期局備查。

本公司將隨時檢查內部稽核人員有無違反「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十一條第一項有關適任與專任規定及第十六條第二項規定之情事,如有違反者,公司將於發現之日起一個月內調整其職務。

內部稽核目的

內部稽核之目的,在檢查、評估公司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營運之效益,適時提供改善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並協助董事會及經理人確實履行其責任。

內部稽核的工作特質是管理的輔助,使各項作業記錄及處理程序健全而無誤失,隨時收集各種資訊反應到管理階層,提供決策或計畫之參考。在一般企業組織中即以獨立立場對企業各部門業務活動是否依既定的標準或規定做有效的分析考核,以協助各管理階層達成其使命,因此,內部稽核在管理上的目的包括:

  1. 協助管理當局達到最有效之管理,能按既定之作業程序或政策計劃達成任務。
  2. 確定各項會計及其他作業資料之正確無訛,各項業務處理程序的經濟性(興利)與牽制性(防弊)的效果大小。
  3. 揭發並建議改正不健全之記錄及作業制度。
  4. 維護財物之安全及合理運用。
  5. 加強績效評估與管制考核。

公司治理主管

本公司經114.11.10第7屆第10次董事會通過委任張如君女士為「公司治理主管」。

「公司治理主管」之職能條件及公司治理事務說明如次:

公司治理事務內容應包括:

  1. 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
  2. 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
  3. 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
  4. 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
  5. 協助董事遵循法令。
  6. 其他依公司章程或契約所訂定之事項等。

本公司治理主管之資格:

張如君女士取得會計師執業資格。

公司治理主管兼職之適用:

公司治理主管為公司經理人,並得由公司其他職位人員兼任。

學經歷/現職

謹委任張如君為本公司「公司治理主管」,其學經歷如後附。

張如君女士|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財務金融學系所 碩士;納維康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長

公司治理主管年度進修情形

進修規劃中

誠信經營

為落實永續成長及誠信經營,本公司訂定「道德行為準則」及「誠信經營守則」,由管理處(人資、法務)為責任之單位,負責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方案之制訂及監督執行,並舉辦誠信、防範內線交易等相關教育訓練課程,以強化公司全體員工對誠信經營之重視。

一、教育訓練

  1. 協助安排董事及經理人參與公司治理及誠信經營課程至少6小時。
  2. 在職員工每年度舉行誠信經營與法令遵循之年度教育宣導及測驗。
  3. 向全體同仁推行「誠信正直」為企業核心價值外,並向新進同仁教育訓練以宣導執行業務時應注意之事項。

二、溝通管道及檢舉制度與檢舉人保護

不合法或不道德行為檢舉制度

  1. 本公司內、外部人員不合法或不道德行為檢舉管道:
    管理處信箱 hr@navicarebio.com
  2. 本公司針對不合法(包括貪汙)與不道德行為的檢舉制度之完整處理流程如下:

    本公司鼓勵內部及外部人員檢舉不誠信行為或不當行為,依其檢舉情事之情節輕重,酌情發放獎金,內部人員如有虛報或惡意指控之情事,應予以紀律處分,情節重大者應予以革職。

    本公司於公司網站及內部網站建立並公告內部檢舉信箱,供本公司內部及外部人員使用。檢舉人應至少提供下列資訊:

    1. 檢舉人之姓名、身分證號碼及可聯絡到檢舉人之地址、電話、電子信箱。
    2. 被檢舉人之姓名或其他足資識別被檢舉人身分特徵之資料。
    3. 可供調查之具體事證。

    本公司處理檢舉情事之相關人員應以書面聲明對於檢舉人身分及檢舉內容予以保密,本公司並承諾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情事而遭不當處置。

    本公司專責單位依下列程序處理:

    1. 檢舉情事涉及一般員工者應呈報至部門主管,檢舉情事涉及董事或高階主管,應呈報至獨立董事。
    2. 本公司專責單位及前款受陳報之主管或人員即刻查明相關事實,必要時由法規遵循或其他相關部門提供協助。
    3. 如經證實被檢舉人確有違反相關法令或本公司誠信經營政策與規定者,應立即要求被檢舉人停止相關行為,並為適當之處置,且必要時透過法律程序請求損害賠償,以維護公司之名譽及權益。
    4. 檢舉受理、調查過程、調查結果均應留存書面文件,並保存五年,其保存得以電子方式為之。保存期限未屆滿前,發生與檢舉內容相關之訴訟時,相關資料應續予保存至訴訟終結止。
    5. 對於檢舉情事經查證屬實,應責成本公司相關單位檢討相關內部控制制度及作業程序,並提出改善措施,以杜絕相同行為再次發生。
    6. 本公司之專責單位應彙整所有檢舉事件、處理方式及後續檢討與改善措施,向董事會報告。

三、誠信經營政策

  1. 本公司於商業契約中訂有誠信行為之條款,避免保合作之供應商、客戶或其他交易對象之合法性有不誠信行為。
  2. 本公司為加強公司治理與誠信經營理念,與所有在職員工簽署「聘僱契約書」,其內容包含:「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員工道德與誠信宣導」、「營業秘密」、「智財侵權」及「個人資料保護」等宣導及預防措施。
  3. 公司內部稽核人員定期查核制度遵循情形,並作成稽核報告提報董事會,每年至少一次向董事會報告執行情形。

履行誠信經營執行之成果

  1. 114年未有供應商、客戶或其他交易對象有不誠信行為。
  2. 114年本公司之違反誠信申訴信箱收到檢舉案件0件。
  3. 114年本公司員工並無發生違反誠信經營之行為。
  4. 114年本公司新進員工簽署「聘僱契約書」共21人。
  5. 114年本公司舉辦「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員工道德與誠信宣導」、「營業秘密」、「智財侵權」及「個人資料保護」等相關議題之內部教育訓練及測驗共計 2.5 小時、參訓人數為80人。

防範內線交易

公司訂定並於公司網站揭露禁止董事或員工等內部人利用市場上無法取得的資訊來獲利之內部規則與落實情形:

本公司訂定「內部重大資訊處理暨防範內線交易作業程序」,禁止董事、經理人或員工等內部人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並進行以下之宣導:

  1. 本年度董事/監察人/新任內部人於就/解任時,於簽署聲明書時一併提供法規,應行注意之證券市場規範事項相關規範等宣導手冊,並隨時向董事說明溝通內線交易或短線交易等相關規範。
  2. 每年規劃董事/監察人及內部人進修計畫時,安排至少一次防範內線交易及相關法令之教育宣導,並參與「內部人股權交易法律遵循宣導說明會」之講習。
  3. 每月提醒內部人申報股權異動,宣導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網站上內線交易之相關資訊。
  4. 於111年11月8日董事會修訂「內部重大資訊處理暨防範內線交易作業程序」,增訂於財務報告公告之30日/15日前通知董事不得於此封閉期間交易其股票。

本公司以 E-mail 方式通知內部人各季財務報告公告前之封閉期間,114年度執行情形如下:

財務報告董事會日期通知日期
113年度財務報告114/3/12114/2/10
114年第一季財務報告114/5/12114/4/27
114年第二季財務報告114/8/11114/7/27
114年第三季財務報告114/11/10114/10/26

本公司董監事、內部人例行法令宣導 -- 短線交易歸入權、內線交易、內部人封閉期間、內部人每月申報、董監事法規宣導....等宣導課程計1小時、參訓人數12人。

風險管理

為強化公司治理,確保本公司風險管理制度之完整性,降低營運可能面臨之風險及達永續經營之目的,於111/3/7經董事會通過訂定「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

一、風險管理範疇

本公司從事各項業務所涉及之風險包括營運風險、財務風險、策略風險、危害風險、法律風險及其他風險等。為確保各項風險不超出本公司之風險胃納,本公司在營運活動中持續監控風險,評估各種風險曝露之狀況,由高階管理階層負責督導是否已採取適當之對策,及每年定期向董事會彙報風險管理程序遵循情形。

二、風險管理組織架構與職責

董事會

董事會為本公司風險管理最高決策機關,擔負本公司整體風險之最終責任。董事會負責核定風險管理政策及重要風險管理制度,並監督風險管理制度的執行,以確保風險管理機制之有效運作。

審計委員會

  1. 審計委員會職權:審查風險管理政策及架構、風險胃納或容忍度、審查重大風險議題之管理告,及適時向董事會報告風險管理運作情形。
  2. 每年至少一次向董事會報告運作情形。

高階管理階層

執行風險管理決策,協調跨部門之風險管理互動與溝通、重要風險之預警、評估潛在損失、處理對策之追蹤或風險解除之通報及彙整重大風險事件處理結果。

稽核室

每年依風險評估結果擬定年度稽核計畫,並定期向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報告稽核執行成果,並適時提出改善建議及追蹤改善進度。

各單位

各單位主管負有第一線風險管理之責任,負責分析及監控所屬單位內之相關風險,確保風險控管機制與程序能有效執行。

三、董事會報告頻率

本公司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其運作情形。

四、風險管理運作情形

114年:

  1. 稽核室每年底評估各項業務風險之高低,作為排訂次年度稽核計劃之依據。
  2. 稽核查核結果發現內部控制缺失及異常事項,針對作業流程提出應改善事項,以做為各部門提升管理品質之依據。針對應改善之建議事項,每季持續追蹤執行進度至改善完成。
  3. 審計委員會督導風險監理事項,已由召集人至股東常會報告。

永續發展推動小組

一、為落實永續發展,由經營團隊組成『永續發展推動小組』,負責本公司永續政策、制度及管理方針之訂定與檢討及跨部門溝通。並以環境保護(E,Environment)、社會責任(S,Social)以及公司治理(G,governance)三方面,做為評估永續經營重要的指標及投資決策。『永續發展推動小組』召集人由總經理擔任,各組組長由部門主管擔任,共同負責推動永續發展相關業務。

二、永續發展推動小組依關注永續議題,區分為環境永續E、社會責任S、與公司治理G...等功能組織及推行實務編成各項任務小組,各小組討論 ESG 相關業務的最新進展、未來方向及依重大性原則,進行與公司營運相關之環境、社會或公司治理議題之風險評估,資料收集並訂定風險管理政策,擬定年度目標專案,督導執行進度與推動成效,並作成書面資料每年定期向董事會報告,期許達成與各利害關係人、環境、社會共榮之目標。

三、本公司致力維護員工基本人權,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及申訴管理辦法、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職工福利委員會等,認同與支持「聯合國全球盟約」、「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聯合國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及「國際勞工組織工作基本原則與權利宣言」等國際公認之人權標準,致力於建立一個重視人權、免於歧視與騷擾、保障員工權益的工作環境,秉持以人為本、用人唯才及適才適所的理念,讓同仁能在一個兼容並蓄、平等包容及多元的環境發揮所長。我們承諾尊重與保護人權,遵守公司所在地勞動、性別工作平等相關法規規範,杜絕任何侵犯及違反人權的行為、提供安全與健康的工作環境、建立暢通勞資溝通管道、資訊安全及個資保障,並提供穩定且具競爭力待遇、完整的教育訓練。人權政策的相關推廣行動如:定期舉辦勞資會議、職護健康訪談、孕婦友善工作環境(哺集乳室)。為確保公司全體員工及相關利害關係人充分瞭解並遵守公司的人權規範,建立透明的溝通管道,並定期進行教育訓練,以提升全員對人權議題的認識與實踐能力。以下將詳細說明本公司在公開溝通及教育訓練方面所採取的措施。若有相關申訴案件,可使用申訴信箱:recruit@gomaji.com。

公司擬訂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辦法,其預防勞工因執行職務,於勞動場所遭受雇主、主管、同事、服務對象或其他第三方之遭受不法侵害即俗稱「職場暴力」,職場暴力指的是工作人員在與工作相關的環境中(包含通勤)遭受虐待、威脅、攻擊或歧視,以致於明顯或隱含地對其安全、福祉或與健康構成挑戰的事件,特訂定此辦法。至個案之違法處理(如已遭受傷害、性騷擾或跟蹤騷擾等),依職安法施行細則第11條規定,應視個案所涉違反法律(如刑法、性騷擾防治法或跟蹤騷擾防制法等)事實,轉由各該管主管機關或司法機關依規定調查或認定。

公司為防治、處理工作場所性騷擾事件,提供免受性騷擾之工作及服務環境,特依「性別平等工作法、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誡辦法訂定準則」訂定「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管理辦法」。本公司所有員工於2024年度未發生任何遭受第三方不法侵害之事件。

本公司永續報告書架構參照GRI協會於2021年公佈之通用準則2021(Universal Standards 2021),作為報告書資訊揭露的參考基礎,並呼應「上櫃公司編製與申報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氣候相關財務揭露框架(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 TCFD)及SASB永續會計準則(Sustainability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 SASB)。本報告書已於114.8.11 董事會通過後公開發行。

名稱附檔下載
夠麻吉 2024 年ESG永續報告書